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、乙级。
一、甲级资质标准
1、企业资产
(1)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。
(2)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万元以上。
2、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,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。
3、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(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)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二、乙级资质标准
1、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。
2、企业主要人员
(1)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、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,且专业齐全。
3、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。
三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范围
1、甲级资质承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。
2、乙级资质承包范围 可承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:
(1)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;
(2)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场。 注:民用建筑的分类,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,依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确定。